关于开展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的通知
2021-12-06 10:50 院团委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负责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团相关业务能力。个人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合格现象,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三)原则上应为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在校期间未出现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承担主要责任等情况。

二、换届流程

(一)提名推荐。业务指导单位根据学生社团负责人任职条件要求,经过充分酝酿,提名推荐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成为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必须事先征得学生本人所在系(院)的同意。

(二)公开选举。业务指导单位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出席会议人数不少于应出席人数的4/5)。

各学生社团应首先梳理、确认本学生社团成员信息表,并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成员信息表》(附件1)。

(三)考察公示。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考察,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审核批准。业务指导单位将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人选报院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要严格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学生社团开展本次换届工作,选出真正能推动学生社团进一步发展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二)各学生社团应在本次换届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各学生社团原则上设会长(社长)1名、副会长(副社长)不超过3名;部门设置不超过5个,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不超过2名。

社团负责人换届完成后,各业务指导单位应及时组织社团新旧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帮助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尽快熟悉本社团业务,掌握《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

(三)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应于12月17日17:00前提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成员信息表》(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情况备案表》(附件2)、《学生社团换届拟任负责人情况备案表》(附件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社团(协会)责任书》(附件4)纸质签章版交至院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高一宿舍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slchb01@163.com。其他换届相关材料应自行存档。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3 学生社团换届拟任负责人情况备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竞聘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成员信息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情况备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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