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3-15 17:30 院团委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业务指导单位根据规定要求,针对所指导学生社团业务性质,推荐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专业指导,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工作部报告等。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每个学生社团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为教学系(院)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与业务指导单位属同一单位。

请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报院团委(景祺楼1013),电子版发送至82098689@qq.com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遴选推荐表.xlsx已下载
附件【拟招聘指导老师的社团名单.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