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全体毕业生:
接团省委有关文件,按要求,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我院闽籍或在闽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拟招募300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5月18日
四、服务内容: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五、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志愿者服务期间,相应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二)期满政策
详情请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系必须积极宣传,精心组织,结合就业工作的角度理性引导毕业生报名;
2、毕业班辅导员要将报名事项与优惠政策通知到位、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并与家长电话联系确保家长同意子女报名;
3、有意报名者必须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慎重思考,与家长商量确定后方可报名。
七、报名宣传:
1、报名者必须自行登陆“福建青年志愿者网”,查看有关情况,并下载打印《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2、各系团总支按要求收齐《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汇总表》,纸质版于5月1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务必准时交至团委办公室1013,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997343686@qq.com。
八、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2、《诚毅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一:
团闽委联〔2018〕3 号
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团区委、财政金融局,各有关高校团委、学生处: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30 号)等文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融入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到农村去、到基层去经受锻炼、服务社会,为“再上新台阶 建设新福建”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实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招募 300 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1993 年 7 月 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 28 周岁(1990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
二、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志愿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 2000 元代为偿还。
3.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本校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欠发达地区计划”省项目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 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基层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 3 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 5 分。
3.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设置“专门岗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 1 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7.服务期满,由志愿者服务所在县(市、区)项目办和人社部门共同考核并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参加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和报考研究生等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对因故提前解除、终止协议和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不予发放《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三、经费保障
(一)“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鼓励社会各方面对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学习、生活、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振兴农村提供人才支撑,是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各级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高度负责、严把质量关,对报名学生加大审核和面试力度,全面考察报名学生的综合素养,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真正选拔思想政治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优秀志愿者。要加强在岗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不得借调到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
(二)加强指导。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分级管理、“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省级项目办要加强在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等工作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定期跟进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欠发达地区计划”顺利推进。设区市“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负责对县(市、区)“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负责社会保险办理、年度和期满考核、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等保障。
(三)加强培训。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省项目办将继续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及中期培训,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也要对志愿者进行及时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成果将纳入各级服务市项目办、服务县项目办的考核指标中。通过培训,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工作环境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提高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水平,确保志愿者提供最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解读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影响力。深入挖掘推出身边可学、可信、可亲的志愿者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附件二:
闽大学生志愿办〔2018〕2号
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我院将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在振兴乡村、发展农村经济中奉献青春力量。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
从我院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建设新福建,引领时代风,实现中国梦,奉献我青春
三、服务内容
招募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层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岗位发布(2月8日—3月20日前)
1.服务岗位的申报(3月13日前)
今年岗位申报遵循“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服务支医等其他类型服务岗位、服务“希望工程”支教”三个原则,各有关服务县(市、区)按照省项目办分配的服务岗位总名额,收集本地乡(镇)农业、卫生、基础教育、基层青年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上报至市项目办,市项目办汇总审核后报省项目办。
2.岗位公示(3月14日——3月16日前)
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18年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岗位上报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3月14日至3月16日向社会公示岗位信息。
3.岗位发布及启动招募(3月20日前)
省项目办根据岗位公示情况,最终确定2018年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岗位。省项目办在此期间,在协调各级项目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招募工作相关事宜取得一致意见后,将通过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将岗位公布,启动招募工作。
(二)集中宣传(3月21日—4月10日)
在组织招募期间,可登陆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查看“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三)组织报名(4月11日—5月18日)
1.网上报名。4月11日-5月18日,报名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3.试点地市。2018年,宁德市项目办作为试点地市,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录用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报名这两地服务岗位的同时,要按照《宁德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项目笔试选拔实施方案》(附件2)相关规定,进行笔试、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的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三)审查考核(5月21日——5月25日)
1.考核程序。我院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考核,由院校团组织负责,具体内容:一是审核报名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毕业生评分。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考核汇总表》(具体文件另发)的要求,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评分。同时,报名表由所在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团组织盖章后,于5月21日前交至院团委,由院团委负责考核5月23日之前交给校团委。5月25日前,校团委将审核合格的报名表统一寄至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即省项目办)。
2.严格面试。招募选拔期间,我院将集中组织1次对报名者的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书面上报省项目办备案,必要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举行笔试。笔试、面试的结果将作为选拔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3.初选。我院将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根据笔试、面试、招募指标的要求,综合考察报名者各项情况,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合格后,使用“欠发达地区计划”网上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于5月25日前在网络系统上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省项目办将再次进行选拔。
(四)确定体检人选(5月26日—6月1日)
省项目办将通过招募系统,根据报名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根据各高校项目办、各地市项目办的审查考核情况进行选拔,确定体检人选。5月26日,省项目办将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初选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5月27日—6月1日,各级项目办要根据要求,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通知并组织初步入选志愿者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确认志愿者名单。按省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见附件3)和健康要求,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及时调换。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责任项目办承担。体检通过的要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
(五)审定确认(6月2日——6月6日)
1.确定名单。省项目办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上报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2.名单公示。经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同意后,6月4日至6月6日,省项目办将公示录取志愿者名单,若无异议,省项目办将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六)集中培训(7月17日—7月19日)
省项目办将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指标中。同时,志愿者培训成果将纳入对各级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注册、上岗(7月20日前后)
7月20日前后(具体时间将另发通知),举行出征仪式。仪式后,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并安排专人送志愿者赴服务岗位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向志愿者介绍服务地风土人情及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适时做好对志愿者的岗前培训工作。
(八)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将根据流失情况进行补招,补招工作严格按照省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以上招募、培训等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省项目办将在福建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人事档案可转至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户口、档案也可保留在条件允许的高校。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省项目办颁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给予相应的待遇,负责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地设区市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要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三)有关服务证书。“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加强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千方百计为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创造条件,确保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同时,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包括青联、青企协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志愿者,为志愿者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推荐参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根据各市、县项目办工作情况,省项目办将每两年举办一次表彰活动,评选“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优秀组织”。
附件:1.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宁德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项目笔试选拔实施方案》
3.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项目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1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地: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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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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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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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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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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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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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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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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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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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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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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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或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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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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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家庭通讯 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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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意 向 |
服务岗位类别 |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分配 □ 服从 □不服从 |
服务期 |
2年 |
个人简历 |
|
志愿服务 经历 |
|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
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 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项目办 (或地市项目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应届毕业生将本表、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院系团组织、所在高校项目办(校团委)审核合格后,寄至省项目办;闽籍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本表、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省项目办;历届毕业生将本表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报名地市项目办,地市项目办核查后,上交省项目办。
附件2
2018年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笔试选拔工作公告
为确保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选拔出真正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来宁服务,经研究决定,我市采取笔试招募选拔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宁德团市委牵头负责考试实施,将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二、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者(具体招募人数以团省委招募公告为准)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服务工作。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4月中旬-5月上旬)
1.考生须报名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岗位代码1201,报名费用80元。考试报名时间、方式、流程等以宁德市人社局对外招考公告为准,可登录宁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
若报考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考生,其《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可直接作为本次选拔的笔试成绩。
2.同时,考生必须按团省委要求,登录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填写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号》和其他报考信息,并上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填写《准考证号》或未上交纸质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或未按要求在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上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4月中旬-5月中旬)
根据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中考生报名信息和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教育经历和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最终审查结果以复核为准。
(三)笔试(5月上旬)
考生统一报名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宁德市人社局对外招考公告为准,可登录宁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5月中旬)
所有报名参加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选拔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及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期间,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团省委、团市委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根据生源所在地另行通知。
(五)初步录用(5月下旬)
面试结束以及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志愿优先原则,依照《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进行岗位排名,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根据考生面试分数、学历、政治面貌、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中国”信息系统记录时长为准)、所获荣誉等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若拟录用人选因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可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用;第一志愿无人录用的,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录用;第二志愿无人录用的,则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录用;第二、第三志愿均无人录用的,则从宁德市所有未录用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录用;若多地多个岗位出现无人录用情况,则从宁德市所有未录用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个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六)初选公示(5月下旬-6月上旬)
宁德市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将在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6月上旬)
根据团省委通知,由各县(市、区)团委组织辖区内拟录用志愿者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
(八)补录(6月-7月)
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限不得晚于全省补录的截止时间,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个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团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3
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乙肝表面抗原检查(若表面抗原阳性,建议做乙肝五项检查)
八、生化(肝功能、肾功能)检查
九、血、尿常规检查
十、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