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8-06-07 08:31 文/院团委 

各教学院系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光荣传统,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扎实进取,经研究,院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推荐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评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系列表彰,并评选表彰一批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深入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

3、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参与“活力团支部”、星级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4、团支部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注册志愿者数量达90%。

5、团支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达到班子建设好、团员队伍好、团内制度好、主题活动好和服务中心好的要求。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学校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帮助团员青年进步,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5、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6、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第一学期挂科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在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在团内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工作认真负责,务实开拓,热心服务;

2、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起良好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在团员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二、名额产生及分配

(一)名额的产生办法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校、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各系团支部10%的比例分配名额。校级“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名额参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按各系团员数的一定比例分配,院级“优秀团干部”名额为该系团员数的1%,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名额为该系团员数的3%。院级学生组织(院团委工作部门、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自律会、勤工中心、就业促进会、国旗班、大学生记者团、管乐团、心理健康协会、易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按院级学生干部数的一定比例分配。

各教学院系团总支要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注重基层,加强指导,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推荐表彰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二)名额的分配

项目

系别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级

院级

校级

院级

校级

院级

经济系

43

56

16

19

7

7

人文科学系

39

51

14

17

6

6

体育与艺术系

25

32

9

11

4

4

机械工程系(含食品工程系)

24

30

9

10

4

4

信息工程系

46

59

17

20

7

7

商船系

26

34

10

11

4

4

管理系

48

62

18

21

7

7

中软国际互联网学院

29

37

11

12

4

4

院级学生组织

63

63

10

10

总数

343

424

114

131

43

43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充分酝酿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以达到调动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积极性的目的,推荐对象产生后在本教学院系(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各教学院系团总支及相关单位于4月13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推荐情况汇总表》(加盖各教学院系团总支印章)、《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800字)汇总后交到院团委办公室(景祺楼1013室),并将《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ytw321@163.com。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其它评选一式一份即可。

附件:1、《集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集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集美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推荐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集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学院) (年级、系、班)

支部书记

团员数

党员数

推优人数

获奖情况

文化产品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可另附纸,不少于800字)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集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所在学院班级

担任职务

政治面貌

学年综合测评排名

本学年有无重修现象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可另附纸,不少于800字)

团支部意见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集美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所在学院班级

团内职务

政治面貌

学年综合测评排名

本学年有无重修现象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附后)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院系) (专业班级)

支部书记

团员数

党员数

推优人数

获奖情况

文化产品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可另附纸,不少于800字)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

/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所在专业班级

担任职务

政治面貌

本学年第一学期有无重修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可另附纸,不少于800字)

团支部意见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

/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所在专业班级

团内职务

政治面貌

本学年第一学期有无重修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列出要点。具体材料附后)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

/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推荐情况汇总表

教学院系:

一、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共 个)

序号

团支部

二、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共 名)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三、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共 名)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教学院系:

一、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共 个)

序号

团支部

二、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共 名)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三、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共 名)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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